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8644.“摩西的岳父”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良善的源头。这从“岳父”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岳父”是指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参看6827节);“摩西”是指神之真理(6752, 6771, 7010, 7014, 7382节)。“岳父”之所以表示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是因为当“男人”表示真理时,“妻子”表示良善(2517, 4510, 4823节)。由于下文论述的主题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联结,好叫对真理的有序排列能由此在教会成员里面实现,所以要知道,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之间有这种区别:神性良善在主里面,而神性真理则从主发出。这就像太阳的火和这火所发出的光;火在太阳里面,而光则从太阳发出;光里面没有火,只有热。
此外,在来世,主就是太阳,也是光。在那里,太阳,也就是主自己是神性之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太阳是神性之光,也就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源头。这神性真理也含有神性良善在里面,尽管不像在太阳中那样;它被调节以适合在天堂被接受。如果它没有被调节以适合接受,天堂就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天使能承受得了来自神性之爱的火焰。一位天使会瞬间被焚毁,就像世上太阳的火焰若喷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会瞬间被焚毁一样。
不过,任何人,甚至连天上的天使都不可能知道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如何被调节以适合接受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对有限的调节;无限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远远超越有限所具有的一切理解力,以至于当有限的理解力试图聚焦于无限时,它就会坠落消失,就像有人坠入大海的深处并消失一样。主是天堂里的太阳,那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就是聪明的源头(参看1053, 1521- 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 3341, 3636, 3643, 3993, 4180, 4302, 4408, 4409, 4415, 4523, 4533, 4696, 7083, 7171, 7174, 7270, 81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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